-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
- 发布日期:2014-01-22 作者: 【关闭】
第一条 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创新管理手段,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,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,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同时,要认真推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系统软件,纳入考核。
第二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包括机构设立、责任制落实、从业人员管理、车辆管理、运行管理、保险管理、GPS和行车记录仪管理、事故处理及理赔、信息反馈、资料统计等。
第三条 基础档案。基础档案包括:来文登记、管理制度、会议记录、各类档案、安全生产责任书、应急救援预案、培训资料、安全检查、安全工作安排、其他文档及原始记录等。基础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,文档格式规范,依据确切,数据真实有效,记录完整,及时进行分类、装订、归档。鼓励建立电子信息档案。
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驾驶人档案、车辆档案和事故档案及其他安全档案、台账。车辆办理转籍,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,档案及相关资料应有专人负责,认真填写,数据真实有效,内容记载详细,及时归档备查。事故档案永久保存,车辆转籍档案保存5年。
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在文档资料管理上要推广实行计算机管理,充分应用公司OA办公信息化系统,发挥“安全机务论坛”的沟通交流平台作用,逐步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化。
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。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包括:交通工具、电脑、打印机、照相机、摄像机、通讯器材等。
第七条 要依靠科技进步,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,建立信息反馈制度,有效发挥GPS、行车记录仪监控平台功能并完善公司GPS分级监控体系,严格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,对车辆进行全天候跟踪管理,保证安全信息及时、准确、有效传递。
第八条 要重视安全管理信息收集交流沟通,借鉴社会同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,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对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的好建议,经安委会确认后,纳入安全管理运行中,以此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的不断创新,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。